(一)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。
(二)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。
(三)参与研究并衔接有关部门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。
(四)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有关工作。
(五)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有关问题。